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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和等奏工程奏销迟延将经管各员分别议处折(附清单)

发布时间:202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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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才三和、英廉谨奏,为奏闻事。

查乾隆二十九年七月内,经和硕额驸福隆安折奏内开:嗣后凡各工修理完竣,务必即令其销算,具奏一年之内共修过工程若干,此内除完竣奏销者无庸置议外,未经告竣工程内,将何项未经查验,何项虽经查验尚未销算情节,逐件查明,缮写清单,于年底具奏一次。既经本年将未完情节声明具奏,次年何敢仍以未竣具奏。如此办理,不但于工程事务有益,而于钱粮亦得清楚矣。如蒙俞允,着为定例,钦遵办理。等因,奏准在案。

查前经奴才等于乾隆二十九年正月内,将二十六年以前至二十一年迟延奏销大小工程三十六案之各该监督参奏,奉旨:着严加察议。钦遵亦在案。

今奴才等查此一年以来,严加督催并勒限记过,务令钱粮案件得以速清。兹届年底,应行奏闻之期,除本年完竣工程现在查核斟算尚未逾一年之限,另行催儹销结外,所有远近各案工程,除本年陆续奏销完结外,惟查有乾隆二十七年至二十八年大小工程,尚有十五案,该监督及办理奏销官员实属积玩成习,一任频催,总未具稿奏销。合将迟延各案工程年分及官员职名开列清单,一并参奏请旨,交内务府按年分别议处,以示警戒。奴才等仍请勒限三个月奏销完结,如再迟逾,另行参奏。为此谨奏请旨。等因。

缮片,于本日交于奏事总管太监王常贵等转奏,奉旨:一年还不能奏销,着交内务府大臣察议。钦此。

附  清单

(中略)

圆明园:

思永斋改修殿宇、游廊,并添盖穿堂、罩棚等工,乾隆二十七年四月兴工,十月完竣,已经查核,尚未奏销。监督:员外郎穆哈善,苑副六达塞、育德。

蒨园改修高台房工程,乾隆二十七年四月兴工,九月完竣,已经查核,尚未奏销。监督:苑丞五保。

宫门前开挖水泡,并挪改石道、拆盖铺面房,暨西砖门外围墙、河道等工,乾隆二十七年九月兴工,二十八年七月完竣,已经查核,尚未奏销。监督:郎中长海、员外郎海亮。

春宇舒和改修殿宇、楼座房间等工,乾隆二十七年闰五月兴工:二十八年十月完竣,已经查核,尚未奏销。监督:员外郎戴保住、永来,苑丞育麟,苑副苏楞额。

园内乾隆二十七年奏请黏修工程,二十七年七月兴工,二十八年九月完竣,已经查核,尚未奏销。监督:郎中长海、员外郎海亮。

圆明园办理销算,主事讷苏肯。

(下略)

(内务府奏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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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圆明园——清代史料档案》上编-第九〇章-第103-106页

录入:方楚涵

排版:付菁

审核:朱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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